一、报名要求1、申请者应具有护理、营养学、食品科学、营养与食品卫生等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或有与此相当的资历及经验。2、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较强的心理承受力,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技能,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3、申请者需参加国家认可的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4、申请者应具有至少三年以上的营养和食品卫生领域的实践经验。二、考试要求1、考试为笔试,考试内容包括:营养学、食品卫生学、营养科学、营养推广学、社会营养学、医学营养学等。2、考试形式为多项选择题,每题10分,总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3、参加考试的申请者需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本或学位证书等)。4、参加考试的申请者须缴纳考试费用,具体费用以当地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三、考核要求1、参加考核的申请者需通过笔试、口试和专业实践考核,考核项目包括营养学、食品卫生学、营养科学、营养推广学、社会营养学、医学营养学等,考核项目具体以当地考核机构公布的为准。2、参加考核的申请者必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证件(身份证、学历本或学位证书等)、营养和食品卫生实践经历证明、其他实践经历证明等。3、参加考核的申请者须缴纳考核费用,具体费用以当地考核机构公布的为准。四、资格颁发1、申请者通过考试和考核后可获得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经考核重新取得资格。2、资格证书颁发机构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由当地卫生部门负责审核和管理。3、获得资格证书的公共营养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营养咨询、营养教育和营养检测等工作。四、总结申请公共营养师资格,首先需要满足申请条件,其次要顺利通过考试和考核,最后获得资格证书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方可成为公共营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