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北京市公共营养师补贴由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负责,申请者可以通过向所在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在北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拥有有效的本市居住证的居民。2、申请人必须具有高级营养师资格证书,并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登记过。3、申请人必须为一本地营养指导机构的全职营养师,并在该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4、申请人必须在当年完成有关营养师资格证书考试,并取得良好成绩。二、申请流程1、申请人需要准备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本市居住证原件,营养师资格证书原件,该机构的正式聘书及机构登记证明,当年的营养师资格考试证书,工作一年满的工作证明。2、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所在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部门。3、申请人提交材料后,主管部门将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则可以领取补贴。4、申请人可以通过营养师补贴领取现金。三、补贴领取1、申请人在符合申请条件后,可以到所在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部门领取补贴。2、申请人领取补贴时,需要准备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便核对登记信息。3、申请人在领取补贴时,需要填写《北京市公共营养师补贴领取申请表》,并签字确认。4、申请人领取补贴后,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内,将补贴用于本人从事营养指导工作,否则将被追回补贴款。四、总结北京市公共营养师补贴领取,申请者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并准备相关的材料,然后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补贴。申请人领取补贴时,需要准备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填写《北京市公共营养师补贴领取申请表》,并签字确认。申请人领取补贴后,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内,将补贴用于本人从事营养指导工作,否则将被追回补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