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营养师补贴政策一、政策背景深圳市是全国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社会风气日趋开放,市民的生活水平和健康程度也在不断提高。然而,由于营养知识的普及程度不高,营养需求的不足,以及市民对营养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营养问题在深圳社会上显得越来越突出。为此,深圳市政府特制定本政策,旨在提高深圳市公共营养师的职业水平,提高深圳市市民的营养素质,促进深圳市社会健康发展。二、补贴标准1、深圳市已经具备公共营养师资格的营养师,每年可以享受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为1000元。2、深圳市正在参加公共营养师考试的营养师,每年可以享受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为500元。3、深圳市营养师社团成员,每年可以享受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为200元。三、补贴条件1、申请者须是深圳市户籍或深圳市常驻户口的公共营养师或营养师社团成员。2、申请者须具有学历不低于高中或其他同等学历,且身体健康。3、申请者须在深圳市注册的经营单位从事营养师的职业活动,或者是正在参加公共营养师考试的学员。4、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取得良好的营养师成绩,并被深圳市民所认可。四、申请流程1、深圳市公共营养师或营养师社团成员登录深圳市营养师补贴申请网站,进行资料的填写和验证。2、申请者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通过审核。3、深圳市财政局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上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确认,给予一次性补贴。4、深圳市财政局将补贴金额汇入指定账户,完成补贴事宜。五、附加条款1、深圳市营养师补贴政策只针对深圳市公共营养师和营养师社团成员,不包括其他类别的营养师。2、深圳市营养师补贴政策有权根据社会发展情况和公共利益的变化,进行修改和调整,但不影响本政策的实施。3、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