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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意见》,二级厨师证落户上海政策规定如下:
申请条件
1、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编号为“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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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人在上海市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申请人在上海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申请材料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近一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填写《上海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
2、准备好上述申请材料,按照要求提交至所在区人社局职业鉴定中心;
3、人社局职业鉴定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条件则颁发《二级厨师职业资格证书》;
4、申请人持《二级厨师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情况将取消落户资格;
2、申请人需按时缴纳社保费用,否则会影响落户申请;
3、申请人需遵守上海市的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行为将影响落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