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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发放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为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决定对通过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发放对象
本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发放对象为已通过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请各单位对照名单,做好相关人员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
发放时间及地点
1、发放时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发放地点:XX市消防局培训中心(具体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指定地点。
2、领取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领取时,请保持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证书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4、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到场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代领授权书》。
5、领取证书后,请妥善保管,不得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
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其他事宜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确保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顺利发放,对于不遵守规定、影响证书发放工作正常进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以我局后续发布的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XX市消防局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