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国家公共营养师考试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永久居住身份;2、考生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营养专业背景,且已取得营养专业本科学历的考生可经过特别审核可以报考;3、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4、应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5、应有较强的营养咨询技能;6、应具备参与现代营养研究的能力;7、应具有营养教育的相关能力;8、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自律能力;9、未取得营养专业本科学历的考生,需参加国家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科目中的营养学科目,并达到成绩要求;10、参加国家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二、考试科目:1、考试科目包括营养学、营养学原理、食品与营养学、营养学临床营养、营养学研究方法、营养学科学研究、营养学科学研究原理、营养学技术与技能、营养学临床营养等;2、考试时间为8小时,考试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验技能考试;3、考试结果由考试委员会综合考虑,结合考试分数确定考试成绩;4、考试成绩达到一定标准者,方可取得国家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定期进行,每次考试一般在春季和秋季两次,考试时间由国家公共营养师考试委员会另行公布。四、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照考试委员会的规定收取,一般报考考试的费用约为人民币2000元。五、复试考试结束后,考试委员会会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生是否需要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营养学报告、营养学技术专业知识,以及营养学科学研究等,考生在复试中取得较好成绩,方可取得国家公共营养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