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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规定
目的
为了规范凯里市消防设施的操作与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提升消防设施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凯里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凯里市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场所内,从事消防设施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
资格要求
1、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2、教育背景:具有中等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但需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基础。
3、工作经验: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流程。
4、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心脏病、高血压等影响工作的疾病。
5、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培训要求
1、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基础知识、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流程、消防安全管理等。
2、培训方式: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学员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3、培训时间:总培训时间为不少于15个工作日,每天不少于6小时。
4、培训师资: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消防培训机构或专业人员担任培训师。
考试与发证
1、考试内容:包括理论知识测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2、考试形式:采用闭卷笔试和现场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合格标准:理论知识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实际操作考核成绩达到80分以上。
4、发证程序:通过考试的人员,由凯里市公安局消防部门颁发《凯里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可申请续期。
证书管理
1、持证人应妥善保管《凯里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不得涂改、伪造。
2、持证人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证。
3、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内,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操作员资格,收回证书。
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本规定相应进行调整。
3、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凯里市公安局消防部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