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共营养师需要逐级报考。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营养服务监督管理的通知》(河政办发〔2014〕20号)第十二条规定,执业营养师应当按照注册程序,参加省级以上公共营养师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注册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修正案)第三十一条规定,由国家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制度,应当按照逐级报考的原则实行。因此,河北省公共营养师也必须按照逐级报考的原则参加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注册执业。河北省公共营养师的考试分为三级,分别为初级、中级和高级。考试内容包括公共营养学、营养诊断与治疗、营养调查与研究、营养教育与指导、营养管理和饮食卫生及其他与公共营养相关的理论知识、技能等。考试方式主要有笔试和实操技能考核。河北省公共营养师考试是一个具有阶段性、系统性的考试,考生必须按照逐级报考的原则,依次参加初级、中级和高级考试,通过考试才能获得资格证书。考生在参加考试之前,必须参加有关培训,并取得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河北省公共营养师考试是一个系统性、规范化的考试,是检验营养师专业技术能力的重要手段。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参加培训,按照逐级报考的原则,积极参加考试,取得更高的营养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