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营养师补贴制度是深圳市政府为了鼓励营养师发挥作用,促进公共营养健康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改善社会健康水平而推出的一项政策。深圳市政府规定,公共营养师在深圳市地区从事公共营养健康服务的,深圳市政府每月给予补贴。一、补贴标准1、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公共营养师每月可获得政府补贴1200元。2、持有国家公共营养师注册证书的公共营养师每月可获得政府补贴1000元。3、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公共营养师在深圳市地区有营养咨询服务收入的,每月可获得政府补贴1000元。4、持有国家公共营养师注册证书的公共营养师在深圳市地区有营养咨询服务收入的,每月可获得政府补贴800元。二、补贴申报条件1、申请补贴的公共营养师,须持有国家公共营养师注册证书或专业资格证书;2、申请补贴的公共营养师,须在深圳市地区从事公共营养健康服务,并取得营养咨询服务收入;3、申请补贴的公共营养师,须按照规定时间内填写《深圳市公共营养师补贴申请表》,并交纳相关材料;4、申请补贴的公共营养师,须参加深圳市政府健康中国建设活动,并定期报告活动进展情况;5、申请补贴的公共营养师,须暂存财政收支账户,补贴将按规定时间汇入账户;三、补贴申报流程1、公共营养师持有专业资格证书或国家公共营养师注册证书,并在深圳市地区从事公共营养健康服务的,可以按照《深圳市公共营养师补贴申请表》的要求,在深圳市地方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申请。2、提交申请表后,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健康促进中心统一审核,符合条件的公共营养师可获得补贴。3、申请补贴成功后,公共营养师须按规定时间参加深圳市政府健康中国建设活动,并定期报告活动进展情况,以确保补贴发放。四、补贴使用1、补贴发放后,公共营养师应按规定时间将补贴暂存至财政收支账户,以保障补贴的安全和可持续使用。2、补贴仅用于公共营养师从事公共营养健康服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3、公共营养师应严格遵守深圳市政府关于公共营养健康服务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深圳市政府的公共营养师补贴制度,旨在鼓励公共营养师发挥作用,促进公共营养健康服务,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改善社会健康水平,提升人民营养水平,构建健康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