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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队队伍干部证
在现代社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频发,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了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干部证。
干部证的颁发对象
1、国家应急管理部批准成立的各类救援队伍的队长、副队长、指导员等职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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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救援队伍成员。
3、其他经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知识的救援人员。
干部证的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救援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救援工作的高强度要求。
5、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具体年龄以实际工作经验为准。
干部证的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情况。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出具推荐意见。
3、应急管理部门审批:由应急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能力和业绩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干部证。
4、证书领取: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应急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干部证。
干部证的管理和使用
1、干部证是救援队伍成员从事救援工作的合法证件,必须妥善保管。
2、不得将干部证用于非救援工作,不得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
3、如发现干部证遗失,应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补办。
4、干部证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重新办理。
附则
1、本干部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干部证的解释权归应急管理部所有。
3、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