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1、公共营养师报名条件:(1)具有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且专业为营养学、食品卫生、食品科学、药学、生物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环境科学或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2)具有营养学、食品卫生、食品科学、药学、生物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营养学、食品卫生、食品科学、药学、生物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环境科学等相关专业的相关专业研究生学习经历;(3)具有2年以上营养学专业实践经验,拥有国家营养学各领域专业技能水平;(4)拥有国家营养学各领域专业技能水平;(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素质;(6)熟悉营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基本技术;(7)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营养学教育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8)具有较强的数理分析能力、抽象思维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二、报名要求1、申请人须提交有关材料:(1)申请人的本人身份证明;(2)本科毕业证书或以上学历证书;(3)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4)学习经历证明;(5)个人简历;(6)2年以上营养学实践经验证明;(7)其他营养学专业技能水平证明材料。2、申请人应当将以上材料提交至营养师报名处,当场交验,认可合格后,发放营养师报名证书。3、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如被认定为不符合公共营养师报名条件,申请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诉,并补充其他材料,经重新审核后,申请人可以再次参加报名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