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证级别划分标准是根据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制定的,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式烹调师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各级别的申报条件如下:
-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