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2、具有高等营养学、食品科学、生物学、医学、公共卫生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4、具有良好的营养学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5、未被视为不安全的营养学服务行为;6、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实践能力;7、有一定的营养学研究能力和社会科学研究能力;8、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够在工作中以客观、审慎、细致、严谨的态度开展营养学服务;9、拥有高等营养学、食品科学、生物学、医学、公共卫生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10、通过相关营养学服务资格考试,具有营养学服务资格证书;11、获得本职业评估机构认可的国家一级公共营养师培训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12、参加国家一级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二、考试内容1、理论知识考试:考查营养学科学、营养学服务理论知识和技能;2、实践考试:考查营养学服务理论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3、综合考试:考查营养学服务理论知识、技能和实践能力;4、临床报告考试:考查营养学服务理论知识、临床报告分析能力和实践能力。三、考试时间每年两次,一般在4月和10月份进行。四、考试费用考试费用一般在1000元以上,根据具体考试机构而定。五、考试结果考试结果一般在考试后的30天内公布,考试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国家一级公共营养师证书,该证书由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机构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