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共营养师培训指定机构是指在南京市政府颁发的《关于南京市公共营养师培训机构的审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规定下,由南京市政府指定的公共营养师培训机构。《标准》确定了指定机构的组织机构、教师队伍、资格审核、教学质量、课程设置、培训费用等内容。指定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机构资质和能力,如:1、机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并有足够的资金和器材,满足本单位的培训需求。2、机构应具备一定的营养学专业基础,有营养学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具备健康教育的宣传能力,能够提供营养师培训服务。3、机构应有南京市公共营养师培训的正式资格,有全国营养师培训的合法资质,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合格。指定机构除了要满足上述机构资质要求外,还要组织教师资格审核,课程设置必须符合《关于南京市公共营养师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的要求,每位培训学员需完成相应的营养学课程、学习资料、实践报告和考试后才能满足营养师培训的要求。此外,指定机构还需确保教学质量,以保证学员能够达到营养师培训规定的要求。南京市公共营养师培训指定机构是经过南京市政府审批的营养师培训机构,具备有关营养师培训的资格和能力,并且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以满足南京市市民营养师培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