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营养师资格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授权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中心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此资格证书。国家公共营养师资格证赋予具有此资格的人员拥有在国家范围内从事公共营养工作的权力。具有国家公共营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从事政府、医疗卫生机构、民政部门、教育部门、企业、其他组织的公共营养学相关事务。具有此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营养指导方案,为机构、企业、家庭提供营养咨询、指导、服务。国家公共营养师资格证要求考生具备良好的营养学知识和临床营养专业技能,能够熟练掌握公共营养学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的营养指导方案,为机构、企业、家庭提供客观、准确、科学的营养咨询、指导、服务。获得国家公共营养师资格证的人,除了要具备良好的营养学知识和临床营养专业技能外,还应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有效地保护患者的隐私,尊重患者的自主权,持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社会健康服务。国家公共营养师资格证是具有此资格的人员在从事公共营养工作中应具备的重要资质,是检验其资质和能力的重要凭证,是社会认可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