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营养科、健康体检科执业登记需要些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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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健康生活意识的不断提高,认知更多慢性疾病仅靠医疗治疗未必能达到理想效果,“药物控制疾病、营养修复细胞”通过补充恰当的营养食品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疗效已经被广泛证实。医院专门设置临床营养科和健康体检科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的需要。
近日,为规范医疗机构科目执业登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了三级、二级医院设置临床营养科的基本标准(试行),干货全在这里!一、临床营养科执业登记基本要求
(一)科室设置。二级医疗机构需设办公区、营养门诊、肠内营养配制室、治疗膳食配制室(营养食堂)、有条件的医院可开设肠外营养配制室。三级医疗机构需设办公区、营养门诊、肠内营养配制室、治疗膳食配制室(营养食堂)、肠外营养配制室(可位于PIVAS内或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医院可开设营养代谢实验室。
(二)人员设置。二级医疗机构按照医院职称系列编制配备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三级医疗机构按照医院职称系列编制有医师、技师、护士等,专业人员与床位比例至少为1:200。
(三)场地设置。二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建筑面积与床位的比例不低于0.3平方米:1;肠内营养配制室,总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设置治疗膳食配制室(营养食堂)。三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总建筑面积与床位的比例不低于1:1;肠内营养配制室,总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肠外营养配制室,总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设置治疗膳食配制室(营养食堂);此外,还要具备相应的设备配备和操作管理制度等。二、健康体检科执业登记基本要求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检验科。(三)至少具有2名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符合条件的医院都可以按照流程向办理其执业登记的行政审批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完成执业登记合法执业。(